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地起訴。因借款合同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借款地屬于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且不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