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中無效行為的規定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16:21:08
破產中無效行為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破產無效行為在原企業破產法的第三十五條中曾有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無效: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三條 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本條是關于破產無效行為的規定,全條共一款,具體規定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兩種應予無效的行為。
導讀法律分析。破產無效行為在原企業破產法的第三十五條中曾有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無效: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三條 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本條是關于破產無效行為的規定,全條共一款,具體規定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兩種應予無效的行為。
法律分析:
破產無效行為在原企業破產法的第三十五條中曾有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無效: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三條 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本條是關于破產無效行為的規定,全條共一款,具體規定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兩種應予無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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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中無效行為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破產無效行為在原企業破產法的第三十五條中曾有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的期間內,破產企業的下列行為無效: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三十三條 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本條是關于破產無效行為的規定,全條共一款,具體規定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兩種應予無效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