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字沒有按手印生效。
勞動合同沒有按手印,但是有其親筆簽名或者手印的,合同有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除了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部分條款與新法律法規抵觸應變更外,以下幾種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并因此相應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使勞動者適應工作要求并相應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4、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