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訴狀應寫明以下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3、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訴訟請求,以及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請求離婚的證據和其來源,第一次離婚還沒有超過六個月的,這個證據必須是新的證據,不能和第一次離婚的證據相同。
起訴流程: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起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4、排期開庭;
5、開庭審理;
6、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
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一、起訴離婚多久才能下傳票
起訴離婚一般會在五天內下傳票。起訴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判決。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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