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產權有爭議的房屋已經發生拆遷,但一方當事人對拆遷結果不服,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權益:
1、拆遷人已經與一方當事人簽訂拆遷協議的,主張產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宣告拆遷協議無效;
2、房屋產權主管部門在產權爭議的解決期間已經作出拆遷裁決,將拆遷補償款裁決給一方當事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遷裁決的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該裁決;
3、如果房屋產權主管部門批準的拆遷人關于拆除產權有爭議之房屋的拆遷方案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的拆遷補償方案,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4、如果拆遷主管部門未能依照法律規定組織拆遷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進行證據保全公證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違反法定程序為由判決撤銷拆遷主管部門作出的批準拆遷產權有爭議房屋的行政行為。
一、無證房產拆遷怎么辦
房屋建筑面積一般指的是房地產權證上所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無房地產權證的,以相關批準文件所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實際建筑面積小于相關批準文件所記載的建筑面積的,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最后還可以由具有測繪資質的專業測繪部門進行測繪確定,以及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雙方協商確定。
房屋拆遷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也就是所有權進行的補償。被拆遷人沒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證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意義上說也就不是拆遷當事人,不能得到補償。
但是如果該房屋使用人只有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遷人應為其安排住處或將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繼續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應租金。實踐中也有拆遷人愿意對使用人進行補償的,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簽訂協議,任何法律法規也不會干涉。但是如果拆遷人不愿意,你的主張和要求也沒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據,因為你畢竟不是合法的被拆遷人,不具備拆遷補償安置的主體資格。
對未確權的房屋,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或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以及臨時建筑使用期限屆滿未拆除的為違法建筑。對違法建筑肯定是不予補償的。之前的無證房屋如何認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其充分考慮歷史情況,再根據地區的人民政府規定處理。所以各地情況不完全相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