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具體流程有以下五點:
1、先成立一個為了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籌備小組;
2、業主向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3、籌備小組開始擬好業主公約并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委員;
4、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5、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委會成員一般大于等于5人,人數為單數,按規模和所有權比例確定,任職期限3至5年。
一、業委會任期到期了新業委會沒產生怎辦?
一種是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另一種是換屆選舉業主委員會。一是業主委員會在任期屆滿前六個月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作出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六十日內組建換屆小組,并在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由換屆小組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二是業主書面要求組建換屆小組。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對于業主提出書面要求的比例沒有規定。
二、業委會選舉人數規定
業委會選舉人數規定是五到十一人。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選舉的人員要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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