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于業主們具有法律效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一、物業合同是由誰簽訂
對于新竣工的物業而言,一般委托管理合同先由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然后在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后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如果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就不會與前期介入的物業管理企業續簽委托合同;即使業主大會同意與原來的由房地產開發商選聘的、前期已介入的物業管理企業續簽委托管理合同,它也可能會對原委托管理合同做出一定的修改,即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修改后形成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由此可見,房地產開發商的最初委托只是一種臨時性的安排,而業主大會的委托才是最終的決定。若招標物業是已使用過的物業,則委托管理合同將直接由業主委員會與中標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
二、可以到業委會申請營業執照嗎
不需辦理營業執照,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不是從事經營的單位,是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但是要到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
三、住宅小區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
選舉產生業委會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請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向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書面申請后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2、產生籌備組成員
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一般為5—15名,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員會代表組成?;I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代表人數不低于籌備組總人數的一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
籌備組中業主代表的產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推薦。
3、籌備組成員名單公示
4、進行籌備工作
5、籌備工作公告
6、業主大會召開
7、備案
8、持備案證明、刻制印章
9、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名單等公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條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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