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效的保險合同必須具的要件如下:
第一、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第二、投保人和保險人成立保險合同的意思應當自愿真實。
第三、保險合同的內容應當合法。
第四、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第五、保險額度必須符合規定。
第六、保險合同必須得到被保險人認可。
一、告知義務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而且保險人對保險具有豐富經驗,投保人并不應負擔無限告知的義務。保險法中應明確規定“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的事項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知道的有關保險標的危險情況的重要事項,即直接影響保險費率的確實和危險發生的程度的事項,且以保險人在投保書中列明或者在訂立保險合同時詢問的事項為限。保險人已經詢問的事項,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知道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告知義務”并同時在明確規定以下免除告知的事項:
1、任何降低風險的情況;
2、保險人已經知道或者在通常的業務活動中應當知道的情況;
3、經保險人申明不需告知的情況;
4、任何與默示或者明示擔保相重疊的情況。
二、無效保險合同有哪些后果
.保險合同無效的,如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且保險人不存在任何過錯,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合同被確認無效的,當事人因為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如果投保人已經交付保險費,保險人已經給付保險金,應當以民法的不當得利的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均負返還的責任。但這只是一般原則,如果當事人有過錯,還要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3.由于保險合同屬于特種之債,其無效的情形也甚為復雜。因此,如果保險法或保險合同對其有特別規定的,應當依其規定辦理。如保險人沒有過錯而可以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保險人可以對它方請求償還費用,其已收取的保險費無需返還。
三、人壽保險合同丟了應該怎么辦
人壽保險合同丟了應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補發手續。申請補發人壽保險合同時,必須攜帶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件,填寫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并由被保險人簽字。委托他人辦理的,還必須填寫委托書,并攜帶受托人的身份證件。補發后的新人壽保險合同對保險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