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布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一條 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明確其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第五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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