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醉駕記錄是不能消除的,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后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被判處拘役的,屬于犯罪。犯罪案底無法消除。因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檔案,保存備查。即使相關檔案材料到達保存期限需要銷毀,也會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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