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員工被迫辭職有賠償金嗎被迫辭職有賠償金。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總的來說,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依法索賠。公司未提前告知員工直接辭退員工是不合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只有在員工存在重大過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合法辭退的情況下是才不需要提前告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被迫離職時的勞動者賠償怎么計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該內容由 吳曉丹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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