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醫療糾紛投訴部門和方法依次為:1、醫院醫務科;2、醫院辦公室;3、縣衛生局醫政股;4、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5.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十六條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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