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能補辦。承租人應及時聯系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廢。書面合同存在與否并不是決定租賃關系存在與否的根據,沒有證據證明是有期限租賃合同的可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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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能補辦的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能補辦。承租人應及時聯系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廢。書面合同存在與否并不是決定租賃關系存在與否的根據,沒有證據證明是有期限租賃合同的可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能補辦的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能補辦。承租人應及時聯系出租人重新簽訂合同,并注明之前的合同作廢。書面合同存在與否并不是決定租賃關系存在與否的根據,沒有證據證明是有期限租賃合同的可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丟了可以補簽嗎
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之后是可以進行補簽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一份租賃合同,除此之外當事人還有另一種方式即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復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這兩種方式都是可以對丟失的合同進行補簽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的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了的話,那么應該及時找原房東進行補簽,從而確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合同丟了可以補簽嗎
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之后是可以進行補簽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一份租賃合同,除此之外當事人還有另一種方式即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復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這兩種方式都是可以對丟失的合同進行補簽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的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了的話,那么應該及時找原房東進行補簽,從而確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賃合同丟了可以補簽嗎
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之后是可以進行補簽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一份租賃合同,除此之外當事人還有另一種方式即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復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這兩種方式都是可以對丟失的合同進行補簽的。因此如果當事人的房屋租賃合同丟失了的話,那么應該及時找原房東進行補簽,從而確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權屬有爭議的;(五)屬于違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房合同一年可以續租嗎
租房合同一年結束續租雙方可以重新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仍按原合同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愿意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的應當簡單的簽訂補充協議,附在原合同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一年可以續租嗎
租房合同一年結束續租雙方可以重新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仍按原合同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愿意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的應當簡單的簽訂補充協議,附在原合同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期滿是否可以續租
租房合同期滿可以續租。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續期,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出租人拒絕重新簽訂續租合同但仍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但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期滿是否可以續租
租房合同期滿可以續租。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續期,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出租人拒絕重新簽訂續租合同但仍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但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期滿是否可以續租
租房合同期滿可以續租。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續期,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出租人拒絕重新簽訂續租合同但仍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但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房合同期滿是否可以續租
租房合同期滿可以續租。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續期,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出租人拒絕重新簽訂續租合同但仍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但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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