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是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的基本參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維護、合同解除、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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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十年,租金一年一給合法嗎?合同寫著年給,這樣可以嗎?
合法,一年一給也是可以的,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約定,約定一致就是有效的。一次性支付十年的房租也是合法的。若房屋租賃合同超過二十年則是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分析
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雙方應約定好房屋的租賃時間,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規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力主要有: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此租賃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余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此租賃合同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房屋租賃十年,租金一年一給合法嗎?合同寫著年給,這樣可以嗎?
合法,一年一給也是可以的,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約定,約定一致就是有效的。一次性支付十年的房租也是合法的。若房屋租賃合同超過二十年則是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法律分析
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雙方應約定好房屋的租賃時間,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家具電器、層次布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規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力主要有: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民事行為能力人等。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此租賃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符合、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余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此租賃合同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又稱租房合同。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又稱租房合同。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又稱租房合同。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又稱租房合同。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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