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定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預定合同要求當事人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預定關系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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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購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當然有。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第五百零二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同時《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預售合同肯定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當事人也需要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此在簽訂預售合同時要能夠細看它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預購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當然有。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第五百零二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同時《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預售合同肯定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當事人也需要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此在簽訂預售合同時要能夠細看它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期房全款簽預售合同有效嗎
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合同無效。但是起訴或申請仲裁前已取的,有效。2、房地產開發企業就商品房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即使是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的內容,未在合同中體現,也應視為合同中的一部分,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效力。3、未訂立合同前的定金,因一方當事人原因未訂立合同的,按定金規則處理。如果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簽定,返還定金。4、商品房預購協議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房款的,認定該協議為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5、未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不因此無效。但當事人約定備案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買賣合同,即使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該合同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期房全款簽預售合同有效嗎
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合同無效。但是起訴或申請仲裁前已取的,有效。2、房地產開發企業就商品房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即使是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的內容,未在合同中體現,也應視為合同中的一部分,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效力。3、未訂立合同前的定金,因一方當事人原因未訂立合同的,按定金規則處理。如果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簽定,返還定金。4、商品房預購協議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房款的,認定該協議為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5、未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不因此無效。但當事人約定備案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買賣合同,即使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該合同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期房全款簽預售合同有效嗎
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合同無效。但是起訴或申請仲裁前已取的,有效。2、房地產開發企業就商品房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即使是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的內容,未在合同中體現,也應視為合同中的一部分,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效力。3、未訂立合同前的定金,因一方當事人原因未訂立合同的,按定金規則處理。如果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簽定,返還定金。4、商品房預購協議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房款的,認定該協議為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5、未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不因此無效。但當事人約定備案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買賣合同,即使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該合同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期房全款簽預售合同有效嗎
1、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合同無效。但是起訴或申請仲裁前已取的,有效。2、房地產開發企業就商品房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即使是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的內容,未在合同中體現,也應視為合同中的一部分,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效力。3、未訂立合同前的定金,因一方當事人原因未訂立合同的,按定金規則處理。如果是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簽定,返還定金。4、商品房預購協議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房款的,認定該協議為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5、未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不因此無效。但當事人約定備案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買賣合同,即使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該合同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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