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來說,只要符合生效民事行為要件,即合同雙方當事人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以及公序良俗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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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合同主體符合規定,房屋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合法,則具有法律效應;
(2)如果合同主體不符合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違法,沒有進行過登記備案,不具有法律效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二、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如下:
1、當事人基于重大誤解簽訂;
2、因一方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詐手段,當事人受到欺詐從而簽訂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迫使當事人簽訂;
4、成立時顯失公平。
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合同主體符合規定,房屋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合法,則具有法律效應;
(2)如果合同主體不符合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違法,沒有進行過登記備案,不具有法律效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二、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可以撤銷的情形如下:
1、當事人基于重大誤解簽訂;
2、因一方或者第三人存在欺詐手段,當事人受到欺詐從而簽訂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迫使當事人簽訂;
4、成立時顯失公平。
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成立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租賃合同是用來明確租賃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時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成立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租賃合同是用來明確租賃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當事人所約定的生效條件時合同成立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怎么樣是不合法的呢
法律分析:以下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合法的:1、出租不能出租的房屋;2、租賃合同違反合同法規定;3、租賃期限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規定的租賃*。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房屋租賃合同怎么樣是不合法的呢
法律分析:以下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合法的:1、出租不能出租的房屋;2、租賃合同違反合同法規定;3、租賃期限超過2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規定的租賃*。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房屋租賃合同不合理的合同合法嗎
房屋租賃合同具備下列情形是不合法的:
1、租賃合同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
3、租賃房屋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
4、租賃合同違背公序良俗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房屋租賃合同不合理的合同合法嗎
房屋租賃合同具備下列情形是不合法的:
1、租賃合同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
3、租賃房屋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
4、租賃合同違背公序良俗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與公司簽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與公司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即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與公司簽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與公司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即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與公司簽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與公司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即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與公司簽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與公司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后即有效。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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