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22:39
如果被告人(被告)不出現或者無法聯系到,法庭會采取一定的措施來確保訴訟程序的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采取以下措施。1.公告送達:法院會向被告發出傳票和訴訟材料,并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公告欄或者其他公共場所進行張貼。如果公告期滿,被告仍未出現或未提出異議,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2.缺席判決:在被告未到庭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和證詞,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作出對被告不利的判決。3.被告缺席判決的執行:如果判決生效后,被告未按照判決履行義務,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通過執行程序查找被告的財產,并采取措施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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