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2:37:02
在不同的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的分配是不同的。其一,在醫療侵權訴訟中,舉證責任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這是《若干規定》的明確規定,是法定的舉證責任倒置。其二,對于事實清楚的較簡易的其他醫療糾紛案件,原告擇以違約之訴的,應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參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由主張違約方承擔舉證責任。鑒于醫學科學的復雜性和患者個體的差異性,一般不能將治療效果作為合同的標的。在目前我國民法體系中,醫療侵權訴訟中實行的是舉證責任倒置,《若干規定》中,也將醫療侵權糾紛的歸責原則界定為過錯推定原則,上述立法本意,旨在平衡醫患關系,保護患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權,同時也防止片面加重醫療方的負擔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