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12:42:32
法律分析:一、替別人保管東西不小心壞了怎么賠償。1、有償保管,保管不善造成損失要賠償;無償保管,保管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才需要賠償。2、未經寄存人同意,擅自轉交他人保管,造成損失要賠償了。3、未經寄存人同意,擅自變更保存地點或方法,造成損失要賠償——如果事發緊急,為了保護寄存人利益除外。4、擅自使用(或許可他人擅自使用)寄存人的物品,造成損失要賠償。(另有約定除外)5、有瑕疵或需要特別注意事項的,比如已開裂、易碎、易腐…寄存人要告知保管人,否則損失不賠。不僅不賠,如果造成保管人的損失,寄存人還要賠給保管人。6、貨幣、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寄存人要聲明。聲明了,那保管人可以選擇驗收“或”封存;不聲明,毀損滅失了,保管人只按一般物品賠償(而且還要注意區分是有償保管還是無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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