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23:00:45
起訴離婚不需要到婚姻登記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回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答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一、民事訴訟被告在監獄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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