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不需要到婚姻登記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回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答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民事訴訟被告在監獄怎么辦
民事訴訟被告在監獄,按正常程序到法院起訴即可。人民法院會依法進行處理,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進行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管轄規定有什么
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這也被稱作一般地域管轄。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有利于傳喚被告出庭應訴;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執行措施,如果被告敗訴,還有利于執行;同時,還可以防止原告濫用訴權,給被告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一般地域管轄原則為:
(1)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2)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法院轄區的,各該法院都有管轄權。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還明確列舉了以下幾種根據“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法院的訴訟:
(1)雙方當事人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法院管轄。
(2)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被勞動教養地的法院管轄。
(3)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一方起訴的離婚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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