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3 00:26:17
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估價業務。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各類房地產估價業務。二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暫定期內的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司法鑒定、城鎮房屋、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估價委托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估價機構的名稱和住所。(三)估價對象。(四)估價目的。(五)估價時點。(六)委托人的協助義務。(七)估價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八)估價報告交付的日期和方式。(九)違約責任。(十)解決爭議的方法。(六)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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