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2:39:08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一)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二)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三)以公司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于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于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公司當年有利潤。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