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1:47:28
按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普遍做法,貸款承諾可以分為:項目貸款承諾、開立信貸證明、客戶授信額度三大業務。一、項目貸款承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是項目業主或投資方對資本金以外投資來源落實的重要依據。按承諾的內容和形式不同,可分為:有條件貸款承諾、約束性貸款承諾(或是融資類投標書)。另外,對于采用銀團貸款方式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供融資時,牽頭銀行往往要求各參與銀行對認購的貸款份額出具相應的承諾,用以確定銀團的組成成員和各自的貸款份額,有的在簽訂正式的銀團貸款協議前,還需有所有參加銀團的銀行就共同認定的貸款條件和達成的一致意見,簽定初步的協議,以便與項目業主或投資方進行談判。因此,這類業務也應是約束性貸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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