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勞動合同欺詐的情況包括崗位發生變化、工資變低、公司情況失真、勞動者被迫辭職等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存在勞動合同欺詐,任意一方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認定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包工頭拖欠民工錢怎么要
包工頭拖欠民工錢怎么要,具體如下:
1、勞動者應先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和解協議;
2、在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要求其主持調解。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一般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可相對中立的協助雙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減少雙方訴累;
3、在無法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經協商仍無效時,勞動者可以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途徑,即在依靠上述幾種方式均無法要回工資時,下一步必經勞動仲裁;
4、如果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之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孕婦哺乳期被辭退怎么辦
哺乳期被辭退的,除了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情形之一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資年限雙倍進行賠償。如果單位不賠償,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公司辭退年假怎么賠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年假還沒休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才辦理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負相關法律規定支付賠償,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