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中的大五角星代表中國,四顆小五角星分別代表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四顆小星各有一尖正對著大星的中心點,其間的位置關系象征著中國領導下的人民大團結。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協籌備會決定成立國旗、國徽圖案初選委員會,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報》等報紙發表征求啟事。1949年9月中國人民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期間,初選委員會從收到的3012幅圖案中選出38幅印發全體代表討論。經全體代表分組討論后,9月25日晚,毛澤東召開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協商座談會。在關于國旗的討論中,會議研究決定去除原設計稿中意識形態濃厚,且與蘇聯國旗相仿的鐮刀斧頭標志。最后形成以紅色為底色,四小星拱衛大星的五星紅旗方案。
1949年10月1日,第一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由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首次升起。為維護國旗的尊嚴,國家發布《國旗》和《國旗顏色標準樣品》兩項國家標準,規定了國旗的形狀、顏色、圖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術要求,并宣布于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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