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刑職員將預備好的桑皮紙揭起一張,蓋在犯人臉上,司刑職員嘴里早含著一口燒刀子,使勁一噴,噀出一陣細霧,桑皮紙受潮發軟,立即貼服在臉上,然后增加紙張的數量,導致犯人窒息而亡。
相傳“加官進爵”這種刑罰是明太祖朱元璋發明的,他生性多疑,對貪官罪犯是絕不手軟,心狠手辣,株連眾多。因為朱元璋最痛恨,所以只要牽扯到了的案件,都會徹查,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走一個,朱元璋規定“凡官吏貪臟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絕不寬待!”,一方面“加官進爵”殺人不見血,不會留下痕跡,不用打掃現場,尸體不會有什么破損,可以讓這些生前為官之人可以體面一點走,最起碼留個全尸。
另一方面,“加官進爵”也多用于審訊貪官,犯人中間堅持不住的時候及時招供還可以留個活路,大部分的貪官都沒能過這一關,一般都會老老實實的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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